《初出金门,寻王侍御不遇,咏壁上鹦鹉》李白唐诗赏析

发布时间:2022-09-30 11:53 编辑:心理网
《初出金门,寻王侍御不遇,咏壁上鹦鹉》李白唐诗赏析

【作品介绍】

  《初出金门,寻王侍御不遇,咏壁上鹦鹉》的作者是李白,被选入《全唐诗》的第183卷。此诗作者以鹦鹉自比,通过鹦鹉的遭遇,抒发自己的愤懑情怀。


【原文】


初出金门,寻王侍御不遇,咏壁上鹦鹉


  作者:唐·李白


落羽⑵辞金殿,孤鸣咤绣衣⑶;
能言终见弃,还向陇西飞⑷。


【注释】

⑴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三年(公元744年),诗题一作《敕放归山,留别陆髓御不遇,咏鹦鹉》。金门,汉代宫门名,又名金马门;侍御,侍御史.官名,唐为御史台成员。王侍御、陆侍御,名字不详;鹦鹉,鸟名。种类甚多,羽毛色彩美丽。舌肉质而柔软,经反复训练,能模仿人舀的声音。
⑵落羽,羽毛脱落。金殿,金銮殿。唐宫殿名。
⑶绣衣,御的代称。《汉书》:“王贺为武帝绣衣御史。”
⑷陇西,古地区名。菠指陇山以西地区。约当今甘肃六盘山以西、黄河以东一带。张华《禽经注》:鹦鹉,出陇西,能言鸟也。李白祖籍也在陇西。西:一作山。


【白话释文】

落羽的凤凰不如鸡,离开了金銮殿,只好扇动锦衣孤寂哀鸣。
枪打出头鸟,谁叫你那么喜欢提意见?那么会说话?那么会作诗?让笨嘴鸟儿妒忌,现如今只好飞回陇西的故林了。《初出金门,寻王侍御不遇,咏壁上鹦鹉》李白唐诗赏析


【创作背景】

  李白在京城长安时,一度颇得唐玄宗的赏识,供奉翰林,掌管机密诏命的起草。但是,他的浪漫性格和正义主张,终于使他遭受到权臣贵族们的排挤。他在长安仅仅三年。唐玄宗天宝三年(公元744年),李白被变相地放逐出京,也就是他自己所说的“勃赐归山”。这首诗就作于他离开长安之前,即“初出金门”时,去寻访王侍御史,不遇,看到他壁上碱的鹦鹉,便借咏画,抒写自己遭受谗言,而被迫离开京城的苦闷和怨愤心情 。


【赏析】

 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,又是写诗人自己。前两句说,鹦鹉羽毛脱落,离开了金殿,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,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,从翰林院失意归来,形单影只,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。后两句说,鹦鹉能模仿人说话,终究要被遗弃,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,实际上也是在说,冉己敢于陈述意见,终究见弃于唐明皇,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。题画与言情,两相啮合,取譬精巧,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。
 
 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,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,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。古时陇西盛产鹦鹉,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,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。诗中以“陇西”与“金殿”对举,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。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,是从金殿里来的,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:一是败羽,二是能言。正因为这样,所以只能孤鸣在野,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。因为“能言”而“终见弃”,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,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,写鹦鹉的遭遇,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,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。


【作者介绍】

  李白(701年2月28日-762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唐朝诗人,有“诗仙”之称,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。汉族,出生于西域碎叶城(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),5岁随父迁至剑南道之绵州(巴西郡)昌隆县(712年更名为昌明县,今四川绵阳江油市青莲乡),祖籍陇西郡成纪县(今甘肃平凉市静宁县南)。其父李客,育二子(伯禽、天然)一女(平阳)。存世诗文千余篇,代表作有《蜀道难》、《行路难》、《梦游天姥吟留别》、《将进酒》等诗篇,有《李太白集》传世。762年病逝于安徽当涂,享年61岁。更多古诗欣赏文章敬请关注“习古堂国学网”的李白的诗全集栏目。

  李白的诗歌创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,主要表现为侧重抒写豪迈气概和激昂情怀,很少对客观事物和具体时间做细致的描述。洒脱不羁的气质、傲视独立的人格、易于触动而又易爆发的强烈情感,形成了李白诗抒情方式的鲜明特点。他往往喷发式的,一旦感情兴发,就毫无节制的奔涌而出,宛若天际的狂飙和喷溢的火山。他的想象奇特,常有异乎寻常的衔接,随情思流动而变化万端。《初出金门,寻王侍御不遇,咏壁上鹦鹉》李白唐诗赏析


【繁体对照】

《全唐詩》卷183_24【初出金門,尋王侍禦不遇,詠壁上鸚鵡】李白

落羽辭金殿,孤鳴咤繡衣。

能言終見棄,還向隴西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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